
近几年来,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与火灾、爆炸等人为因素已对在役房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甚至破坏。其次,当前房屋结构正朝着高层次、大柔度方向发展,因此在风载、长顺专业工程检测鉴定地震荷载及周围环境作用下可能会产生危险振动。再者,房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被偷工减料等原因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还有房屋使用过程中的随意改造等,致使房屋使用安全难以得到保证。房屋安全不容忽视,它是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和安居乐业的大事,特别是近年来以人为本发展新概念的深入人心,使人们对工程检测鉴定厂家房屋使用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长顺专业工程检测鉴定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工程检测鉴定厂家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也就是说,鉴定的事项不是能够凭着直观、直觉或逻辑推理直接认识和判断的,必须利用科学技术或掌握专门知识的人才能加以鉴别,反之,则无需启动鉴定。概言之,长顺专业工程检测鉴定提出鉴定申请并不必然导致鉴定启动,其必须具备上述两项法定要件。因此,鉴定启动的审查是法律强制性要求,工程检测鉴定厂家而非法院自由裁量权范畴,上述两项条件亦是该项审查的要点。鉴定过程之审查方法:法院决定启动鉴定程序后,会随之确定鉴定人开展鉴定活动。在此过程中,应当对鉴定机构、鉴定范围、鉴定材料、鉴定方法等影响鉴定程序合法性、鉴定结果公正性的要素予以审查,具体审查方法为:

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名册内的鉴定人、鉴定机构。此类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格审查,应查验鉴定事项是否在其业务范围内、是否取得以及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长顺专业工程检测鉴定需注意的是,根据《第9条第2款规定,前述“业务范围”系指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名册中注明的业务范围,非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法院登记入册的鉴定人、鉴定机构。此类鉴定人、鉴定机构由于未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故无法查验,但不论哪类机构,均应具备第5条规定的条件,工程检测鉴定厂家即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和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等。故法院登记入册的鉴定机构并不当然就具备鉴定资格,仍应依据前述规定审查其在个案中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能力和条件,从而对鉴定资格作出判断。

建设工程案件由于其具有的专业性、复杂性,争议事实的认定往往依赖于司法鉴定。但在立法层面,长顺专业工程检测鉴定尚未针对建设工程的司法鉴定作出统一的规范性标准,实务中对鉴定性质的认识亦常存在偏差。这一方面导致部分案件审理机关以及诉讼参加人产生诸如“鉴定的归鉴定,法律的归法律”此类的误解;另一方面,工程检测鉴定厂家也造成即使足够重视鉴定,亦缺乏参与的方法和指引,无所作为。本文基于上述问题,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性质出发,立足现行法律规范,简要论述该类鉴定的具体审查方法,以期为实务中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较为系统的路径。

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长顺专业工程检测鉴定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检测鉴定厂家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 10 人(含国家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人),地质专业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 2 人。以上人员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70%;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